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受理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参评成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陕社科联〔2015〕17号)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近日全面启动。为做好评奖的申报、受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范围
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,我省社科研究人员、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;
2、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,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(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);
3、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,限报2项;
4、申报者填写《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》,打印原始件和匿名件各一份,连同申报成果原件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。论文和调研报告须提供原件一份,复印件两份。调研报告须附完成时限证明或结项证明。著作须提供两册(套)。学术译著(文)须附原著(文)。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,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;
5、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两套,其中一套须覆盖申报作者姓名及能识别其身份的信息。
三、其他事项
请申报老师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相关报奖事宜,并于5月5日之前将报奖材料(1、申报成果2、相关证明材料;3、《申报表》(含电子版)报科技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王志刚
联系电话:029-62779059
电子邮箱:17367030@qq.com
科技处
2015年4月16日